来源:E网赢 日期:2017/11/9 21:06:28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摘要: 截至10月底,上海已清理共享单车约59.9万辆,目前在运营车辆约113万辆。
钛媒体快讯 | 11月9日消息:上海今日公布《上海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中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应当经上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要求企业加强用户身份信息注册和车辆使用管理,禁止未满12周岁儿童使用,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指导意见》称,自去年4月起摩拜单车在本市投放以来,在沪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数已达13家,累计投放车辆达到178万辆(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约6万辆)。
今年下半年以来,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呈爆发式增长,严重影响了城市运行秩序。从8月18日发放暂停新增投放告知书,9月4日部署各区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行动,截至10月底,上海已清理共享单车约59.9万辆,企业自行调运至外省市约5万辆,目前在本市运营的车辆约113万辆。
针对企业进入市场应符合的条件,《指导意见》提出以下要求:在本市工商注册、开立用户资金专用账户,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备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相关数据信息接入市信息服务平台;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维力量,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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