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物价局召开网络零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座谈会
来源:E网赢 日期:2017/12/22 20:59:17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山东临沂:兰山区物价局召开网络零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座谈会
来源:中国发展网
中国发展网(赵利民) 随着山东省临沂市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的快速发展,今年以来,反映网络零售商价格行为的举报数量飙升,均为职业举报人投诉网络零售经营商价格欺诈或明码标价不规范, 2016年,兰山区物价局共接到“12358”价格举报158起,网络购物职业举报人举报数量为146起,占“12358”价格举报数量的92.41%。
主要投诉举报网络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时虚构原价、划线价不标明来源、虚假限时促销、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折扣、标示的价格无从比较等价格欺诈行为,网络价格职业举报较之普通消费者的举报更加复杂化、多样化、专业化,处理举报的难度也日益加大,兰山区物价局通过今年查处一系列网络购物价格职业举报案件的过程中,对该类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探索,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网络零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区电商企业代表20家。
会上通报了2016年兰山区网络零售行业价格举报案件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对与会电商网络零售价格行为进行了指导,发放了《关于规范网络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指导电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以规范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同时,规范降价、打折、馈赠、积分返利、限量销售等促销活动的标价方式,并对9种电商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与会电商对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提问,区物价局分管领导及与会人员一一进行了解答。
会上详细讲解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并对电商的促销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电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标价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严禁价格欺诈。
二、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电商价格行为的监管,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兰山区物价局将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加强对价格促销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三、电商应加强价格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各网络零售经营单位在网络上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
本次会议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了临沂电商QQ群,通过电商QQ群宣传价格政策,发布价格监管最新信息和动态,增进电商与价检工作人员的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