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50万元
来源:E网赢 日期:2017/10/21 13:51:02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50万元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