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 通讯员莞宣)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等多个重大事项。
其中,在科技创新领域,东莞市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为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研制先进适用工艺装备,东莞制订了《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提出,201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有条件的基本全面建有研发机构;到2019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东莞市将从产学研合作、金融、人才、土地等10个方面,支持和鼓励大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外资工业企业、传统优势产业建设研发机构。其中,对经市科技部门备案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2017年起如实填报科技创新统计年报中企业研发机构相关数据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计划》还提出,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直接给予试点企业科技创新券政策资格,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此外,东莞市优先支持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通过“三旧”改造实现增资扩产,经市政府批准纳入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可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在人才扶持方面,《计划》提出,对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的具有理工科本科以上(含)学历的研发机构技术骨干,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核把关后,市财政按其上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